D8签证(D-8-1)1亿韩元投资额 个人/企业 新员工/派遣员工 高级实践问答
- dongsuk cha
- 13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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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将略过D8签证获取程序的基础知识(投资资金来源证明、资金转移时的注意事项等),而是在您实际办理签证的过程中,以问答的形式发布一些常见问题。
D8 签证也因新公司、临时人员派遣机构或投资基金的规模而异。
今天的文章将介绍外国人投资 1 亿韩元在韩国成立新公司并办理必要手续的最常见流程。
1. 我还没有申请D-8签证。我可以使用投资资金吗?可以使用多少?
指南中没有具体说明可以使用多少。
但是,如果您投资 1 亿韩元申请 D8 签证,然后在 D8 签证获批之前用光所有投资资金,则可能会出现严重的签发问题。
重要的是,如果使用投资资金,则必须仅用于商业目的,不得用于个人目的;如果投资资金用于商业目的,则在申请 D8 签证时,必须通过证明文件(收据、出口申报证书等)充分证明其用途详情。
普遍建议在D-8签证获批前避免使用投资资金,原因在于申请人经常会发现自己在使用投资资金时没有收据,甚至记不清钱都花在了哪里。因此,我们不建议您在D-8签证获批前使用投资资金。
2. 那么,我什么时候可以开始使用这些投资资金?这些资金必须用于商业用途,但由于公司注册尚未完成,我不能将它们存入公司账户。我可以将它们存入个人账户吗?
问题2是问题1的延伸,也是其他从事移民相关工作的行政文书人员经常问我的问题。简而言之,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中的投资资金。
但是,个人账户的使用仅限于在公司注册之前(即公司账户开立之前),以申请人(即公司代表)的名义开设的个人账户。公司账户开立后,我们建议您将所有投资资金转入公司账户并进行管理。
最常见的用途包括办公室或餐厅租赁押金、每月租金支付和室内设计费。
即使上述费用由作为公司代表的申请人的个人账户支付,只要在申请时正确提交证明文件,也不会有太大问题。

3. 公司注册簿上列明的资本金额是否需要与首次对外投资报告中申报的投资金额相符?
问题 3 也可以是问题 2 的延伸。
我申报了1亿韩元的投资,并转入了另外1亿韩元,但公司尚未注册。然而,在支付保证金、购买办公家具和其他费用后,我的资本现在只剩下5000万韩元。我需要注册公司,我该怎么办?如果我以5000万韩元的资本注册公司,以后会不会遇到出入境方面的问题?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准则。
▶对公司的投资(D-8-1)
- 投资目标必须是韩国企业。
- 当投资额达到1亿韩元以上,且被投资方持有被投资公司10%以上的有表决权股份时(《外国投资促进法实施条例》第2条第2款第1项),或者当被投资方持有被投资公司股份并已就派遣和任命管理人员签订合同时(《外国投资促进法实施条例》第2条第2款第2项)。
*一般而言,投资资金必须以投资者的名义进行,但作为例外,允许以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名义汇款,或代表投资者汇款(但是,对于投资 3 亿韩元或以上的投资者,可能还允许以父母或配偶父母的名义汇款,或代表投资者汇款)。
从这里可以看出,它规定对韩国公司的投资额必须至少为 1 亿韩元,但并没有规定投资公司的资本必须至少为 1 亿韩元。
但是,如果您按照D8签证的基本流程办理,即FM流程,投资金额和公司注册资本将大致相同。这是因为投资资金汇入国内后,下一步就是将投资者虚拟账户中的资金兑换成投资者(公司代表)名下的国内个人账户。
另外,如果您在转账后要求银行出具余额证明,他们会立即处理。
换句话说,如果您按照程序办理,并在截止日期前收到 1 亿韩元或以上的余额证明,那么在注册公司时,即使您使用了个人账户中的投资资金,注册 1 亿韩元的资本也没有问题。
*公司注册时证明资本金的文件:以公司代表名义开具的账户余额证明。
但是,如果投资金额超过数十亿韩元,或者有韩国合伙人并且投资于现有的韩国公司,则投资金额通常不会在公司注册时直接增加,而是作为资本盈余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申报的投资金额(外商投资企业登记证上所载的外商投资金额)与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证核证副本上所载的金额)不符。
换句话说,通过将部分投资资金视为资本盈余,公司的资本可以设定为不同的数额,这可能与实际投资额有所不同。
获得许可证最重要的方面是证明投资资金的来源以及资金用途的详细信息(如有)。
然而,对于新成立的投资额为1亿韩元的公司,以往很多案例中,投资额和公司注册资本几乎完全一致(我查看过一些客户的公司注册文件副本,他们一开始并没有按正规程序注册公司,后来才来找我,大部分情况下投资额和公司注册资本都相符)。事实上,只要按照程序办理,注册一家注册资本和投资额均为1亿韩元的公司并不难,所以我认为最好尽可能不要偏离这个流程。

4. 我目前租用了一间办公室(公司地址),但即使租赁期尚未到期,我还能注册我的公司吗?
公司注册没有问题。
然而,在企业注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问题。
税务局的观点是,在公司地址的所有权转移之前(以及在全额保证金支付之前),不能签发公司注册簿的认证副本,这完全可以理解。
并非所有税务机关都这样做,但根据上述经验,我们目前建议签订租赁协议,以确保所有权的转移,至少在企业注册之前如此。
*即使符合公司和企业注册的要求,线上企业(例如共享办公室等)除非有正当理由,否则不被D-8签证申请认可为营业场所。请参阅以下指南。
▶ 证明独立营业场所存在的补充文件
租赁协议、银行转账凭证、水电费账单、物业管理费支付确认单
・原则上不允许短期租赁(少于 6 个月)、住宅租赁和网上业务,但只有在由于业务性质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才可作为例外予以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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