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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签证(E-6-1)电影演员、歌手、艺人邀请提交文件及雇佣推荐书签发程序与C4签证的差异

  • 作家相片: 차동석
    차동석
  • 2024年3月5日
  • 讀畢需時 3 分鐘

已更新:2024年12月10日



最近国内一家企业为了拍摄电影,委托了澳大利亚邀请演员。 邀请企业方面当初考虑的是C-4-5签证,但考虑到拍摄日程等,需要超过90天进行拍摄,因此决定用E6签证进行。

在海外邀请艺人(演员、歌手)等时,需要申请C4签证还是E6签证,根据被邀请人在韩国停留多长时间而有所不同。

如果是90天以下的期间,可以申请C4签证,如果超过90天,可以申请E6签证。

而且就算不是申请E6签证而是申请C4签证

邀请人和被邀请人需要准备的文件没有太大的变化。

因为C4签证准确属于C-4-5签证的各申请对象是


因为与E1、E3、E6、E7(E-7-1)、D9(D-9-2、D-9-3)签证等规定的申请对象相同。

如果说有差异,那就是短期签证(90天以下)和长期签证(90天以上)的差异。

另外,C-4-5签证不能申请签证(国内出入境事务所邀请),

被邀请人必须申请签证(直接向韩国驻当地大使馆提出申请)。

另一方面,如果我以上面列出的 E1、E3、E6、E7(E-7-1)和 D9(D-9-2、D-9-3)身份申请,我可以在出入境管理办公室申请:邀请公司的管辖范围。 简单来说,你可以在当地韩国大使馆申请短期签证,在国内出入境管理局申请长期签证。



※ 当然,短期签证(90天以内)并不一定意味着必须申请签证签发(在当地韩国大使馆申请),长期签证也并不一定意味着可以无条件申请签证。签证签发认可(国内出入境管理办公室邀请)。


※ 例如:F-1-5(已婚移民父母邀请)、F-1-15(高价值投资者、专业人士父母邀请)、F-1-22(高价值家庭佣工邀请)投资者和专业人士)等为90天。作为签证签发,但可以在国内移民局申请。如果是长期签证,则有D4(语言培训)和D2(出国留学)签证,根据详细代码和申请人所在国家,可能需要办理签证签发申请。有些情况下您必须这样做。

而且即使是我用上面列出的F1签证受邀时90天内签发的,也不是当地韩国大使馆签发的B或C短期签证,所以如果有要求的话可以在国内延期符合条件,但在韩国如果符合要求的话可以延期,但有时不能延期超过90天。 简单来说,如果持C3或C4签证入境,停留时间为45天,如果有证明延期理由的情况下,可以延期,而且即使延期,在该国停留的总期限也不能超过90 天。 但是,如果发生自然灾害、灾害、怀孕或生育等类似原因,即使持C3或C4签证入境,也可以在该国停留90天以上。离开。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邀请海外电影演员申请E6签证(E-6-1)的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海外名人E6签证邀请函(影视演员、歌手等)

首先,希望邀请外国名人(演​​员、歌手等)的公司必须在大众文化策划和艺术事业部注册。 申请E6签证需要文化体育观光部(Ministry of Culture, Sports and Tourism)出具的就业推荐信。


大众文化策划及艺术事业注册及文化体育观光部就业推荐信的签发及需提交的材料请参考以下链接↓。


邀请海外电影演员需提交E6签证材料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在邀请企业所属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签证签发认可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E-6-1签证需提交的基本文件类似。

但受邀者是谁? 根据您是否是演员、歌手、模特等,需要提交的文件会略有不同。此外,即使您邀请的是海外电影明星,根据情况也可能会增加或减少需要提交的文件。邀请公司及被邀请人。

以下文件是邀请外国电影演员时需提交的基本文件。

- 签证签发认可申请表(附护照照片)、被邀请人护照复印件

- 商业登记副本,如果是公司,请添加公司登记册副本

- 合同(邀请参与拍摄的公司与当地机构或被邀请者之间)

- 简历及职业证明(与被邀请人的演艺生涯相关)

- 身份保证

- 文化体育观光部就业推荐信

- 大众文化艺术策划业务登记证

- 场景和工作介绍

- 制作进度(包括拍摄进度和制作费用)

- 增值税证明、财务报表

- 纳税证明及地方纳税证明

- 雇佣保险资格取得详情(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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