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10签证兼职时间制就业活动许可
- 차동석
- 2023年7月7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已更新:2024年2月28日

以前,以求职签证(D-10)滞留的外国人除了实习活动外,就业活动受到限制。 但是现在根据时间制就业活动许可特例,从留学签证(D-2-1~4, D-2-7)滞留资格变更为求职签证(D-10),具备条件的外国人可以进行时间制就业兼职。
1. 对象
- 从留学签证(D-2-1~4, D-2-7)滞留资格变更为求职签证(D-10),具备以下条件的人
① 在国内正规大学取得专业学士以上学位,自取得学位之日起不超过3年的人
② 持有韩国语TOPIK 4级以上有效成绩单、社会综合项目中间评价合格证或事前评价分数表(81分以上)的人
③ 没有以专业职业(E-1~E-7)滞留资格滞留过的人
④ 没有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及其他法律事实的人(罚款除外)。
2. 就业范围
外国留学生可进行时间制就业活动的领域(制造业、建设业、英语儿童咖啡厅等限制)。
3. 容许时间
① 滞留期间内每周允许20小时(周末无限制)
② 韩国语话题5级以上、社会综合项目进修者或综合评价60分以上每周30小时内允许(周末无限制)
4. 取得滞留资格外活动许可才能进行
提交文件:申请书、共同文件、学位证、劳动合同、营业执照、韩语话题成绩单等

求职签证(D-10)变更主要内容
以求职签证(D-10)变更为滞留资格时,拥有国内专业学士以上学士学位,想要以E-1~E-7签证进行求职活动的人中,根据求职资格分数表,在190分中基本项目为20分以上,总得分超过60分的人可以变更滞留资格。
但是,属于以下的人被分类为免除求职分数制的特例者,即使分数未达标,也可以变更为求职签证(D-10)滞留资格。
1. 在国内正规大学取得专业学士以上学位,自取得学位之日起未经过3年的人,韩语TOPIK4级以上有效成绩表、社会综合项目4阶段中间评价合格者或事前评价5阶段被分配的人(3年经过者适用一般分数制)。
2. 拥有E-1~E-7滞留资格的人,劳动合同期满或因其他正当理由终止就业活动的人
其他变更内容
1. 分数制求职活动(D-10-1)、技术创业(D-10-2)限制对象中,最近1年内违反出入境管理法(省略)。
- 最近3年内更改为违反出入境管理法(省略)
2. 技术创业(D-10-2)发放对象中学士(国内专业学士)以上的(省略) - 变更为国内专业学士(国外学士)。
留学签证、难民签证等拥有滞留资格的外国人为了兼职工作,必须得到滞留资格以外的活动许可。
未经许可从事就业活动的外国人或雇用未经许可的外国人的雇主。
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属于处罚对象。
被揭发时罚款等,一定要得到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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